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揭密: 央企們的紅利究竟去哪兒了?
高雄援交日前,財政部公布的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顯示,從2014年起,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這意味著,煙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升至25%,而以石油石化和電力為代表的資源型企業,紅利上繳比例達到20%。
央企向國家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即俗稱“紅利”。盡管在2007年央企就結束了長年不分紅的局面,但是與這些年央企所得到政策優惠、利潤增長相比,央企紅利上繳額度和增幅仍然算不上高。所以雖然此次財政部提高了央企上繳紅利的比重,但社會各界也認為,央企紅利上繳比例仍有進壹步提升的空間。
高雄援交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也指出,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要提高至30%。筆者亦認為,就央企的性質來說,央企紅利有“準財政”的色彩,是納稅人的重要公共資金,每年央企將相當比重的的利潤上繳國家財政用於民生支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那麽前幾年,央企留存利潤偏高,利潤都去哪兒了呢?
首先,央企每年截留了大量的紅利,往往都用在了提高企業員工的福利身上。高層年收入百萬、千萬不在話下,普通職工年薪超過10萬的也比比皆是。如果是競爭型央企,企業員工每年的業績與收入掛鉤,這些企業的員工收入高壹些也沒人指責。但是很多央企憑借的是其壟斷優勢,獲得的超額利潤,然後截留下來給職工增加福利,這就廣受媒體、民眾所詬病。
再者,央企手上“余錢”太多,就會盲目投資,如果是從企業發展的戰略決策上考慮,趁著全球經濟危機,把大量余錢用在海外優質企業兼並重組抄底之上,也情有可願,但是很多央企把錢都投向了房地產業。中央政府對此屢禁不止,奈何不得。於是,財大氣粗的央企們成為助漲全國房價的重要因素。央企們往往是給房地產調控政策幫倒忙。
最後,央企上繳紅利,結果還要回流。以2012年為例,中央國資經營中用於社保等民生支出的總額,僅為71.6億元,占支出總額的7.7%。如將央企社保那部分支出,從整個民生支出中扣除,則占比僅為7.2%左右。而與此對應的是,央企又以科技創新、改革脫困補助等理由,重新將上繳的紅利回流了。也就是說,這壹年央企上繳紅利不足千億元,但是大部分又回流到了央企內部,民生支出占比過低。
高雄援交筆者認為,作為共和國的長子,央企們本來就負有不可推卸在社會責任,現在繳納社保等民生領域的支出又這麽低(央企利潤中僅有0.4%補充社保),還要每年以科技創新、改革脫困補助等各種理由,再把自己的紅利要回去,這實在有些說不過去了。面對這樣的現實,要麽進壹步提高央企紅利的上繳比例,要麽嚴格限制央企紅利回流,大幅減少對央企的各種政策性補貼,讓央企逐步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當然,也有人提出,民眾有權知道央企新增上繳紅利的流向。事實上,盡管2011年年初財政部發布了《關於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說明》中,透露出央企紅利支出與去向,但我覺得這還是粗線條,僅是小範圍公開,多數公眾並不能知道這些錢究竟花哪兒了。即便央企紅利按國家規定使用,也不代表它使用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尤其是使用細節、具體流向等方向有待於進壹步公開公正、透明細化。
高雄援交現實狀況是,央企的紅利要麽繳得過少,使央企的職工福利待遇大幅提高,投資房地產沖動日趨增加。要麽常常以各種借口要求中央政府返還紅利,真正盡到的社會責任卻很少。央企是國家的,也是全民的。央企該承擔什麽樣的社會責任,不應由央企和央企的高管們來決定,而應該由國家和人民決定。國企特別是壟斷的國企,占據著大量社會公共資源,其所獲收益理由由全民享有和監管。
央企紅利上繳比例這次再次提高,對全民來說是個好消息,以後繳納紅利的比例還會持續加大。事實上,中國的很多民生領域“很差錢”,也確實到了該讓央企真正擔負起共和國長子的社會責任,反哺社會的時候到了,這也是民之所望,也是施政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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